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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有限国家,以及它为何对自由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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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国家并不是没有政府,而是政治权力受到规则、职权、权利、制度制约和宪法限制的约束。
有限国家是受到明确职权、一般性规则、分权、法治、个人权利、私有产权和制度制约机制约束的政治权力。
简单来说,有限国家不是一个只要提出高尚理由就能为所欲为的国家,而是一个只能在事先确定的界限内行动的国家。
这不意味着完全没有政府,也不意味着混乱、无政府状态或无力保护权利,而是意味着政府存在,但它不是社会的主人。
核心观点:有限国家不只是规模小的国家,而是受到法律制约的国家。
这一区别很重要,因为自由不只取决于是否有写在纸上的好法律,还取决于政治权力是否无法将自身意志变成任意法律,或利用国家实施审查、没收、迫害、优待盟友或惩罚敌人。
什么是有限国家
有限国家是一个权力有边界的国家。
这些边界可以是法律的、宪法的、制度的、政治的和道德的。法律边界意味着国家必须按照规则行动;宪法边界意味着其职权必须由更高层级的规范界定;制度边界意味着任何机关都不应集中全部权力;道德边界意味着存在政治权力不应侵犯的个人权利,即使它有力量这样做。
换言之,有限国家回应了古典自由主义传统的一个基本问题:如何让政府保护权利,而不使它成为这些权利的主要威胁?
答案不是信任统治者的美德,而是建立限制。
当出现以下情形时,可以识别出一个有限国家:
- 公共权力只能在明确的职权范围内行动。
- 法律具有普遍性、公开性,并且也适用于政府。
- 个人权利限制当局能够做什么。
- 私有财产不取决于官员的任性。
- 法官能够制约行政与立法权的滥用。
- 选举多数不能取消基本自由。
- 公民能够要求问责。
- 公民社会在政治权力面前保持自主。
核心不在于国家在数量上做得少还是多,而在于它不能任意行事。
限制国家不意味着取消政府
一种常见混淆是认为,有限国家意味着没有公共权威。并非如此。
古典自由主义并不是为捍卫混乱而诞生的,而是作为对专制主义、法律特权、自由裁量权、审查和任意没收的回应而诞生的。
有限国家可以履行正当职能:保护权利、执行合同、追诉犯罪、维护安全、通过法院解决冲突、维持一般性规则,并保护人们免受暴力、欺诈或侵害。
区别在于它如何行使这些职能。
有限国家不能以不受制约地侵犯权利的方式保护权利,不能通过任意没收来打击欺诈,不能通过压制所有异议来维护秩序,也不能援引永久紧急状态来实施无限统治。
自由主义的问题不是抽象地问“要国家还是不要国家”,而是:它拥有什么权力,由谁制约,按照什么规则行动,以及哪些权利是它不能践踏的?
限制政治权力意味着什么
限制政治权力,意味着阻止当局按照便利、忠诚、意识形态或任性逐案决定。
限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发挥作用。
宪法限制
宪法界定职权、程序、权利和限制。它不应只是修辞装饰,而应是约束既定权力机关的更高规范。
如果总统、议会或多数人每当认为有用时都可以绕过宪法,那么宪法就不是限制,而是装饰。
法律限制
国家必须通过普遍、公开、相对稳定且可受审查的法律行动,而不是通过秘密命令、模糊法令或自由裁量许可行动。
一部授权行政机关在没有真实制约的情况下采取“必要措施”的法律,即使具有法律形式,也可能扩张任意权力。
制度限制
权力必须分立。立法、行政、司法、监督机关、地方当局、自由媒体和公民社会,履行不同职能。
分权不只追求效率,还旨在避免权力集中。
道德与实质性限制
有些权利不应取决于政治情绪:生命、自由、财产、良心、表达、结社、辩护、正当程序和经济自由。
多数人可以选出执政者,却不应能够把具体个人变成无限集体计划的工具。
政治限制
自由选举、政权轮替、透明度、独立媒体、分权下放、合法反对派和问责,使公民能够制约权力。
没有这些机制,政府就可能一边以人民的名义说话,一边阻止人民制约它。
古典自由主义为何捍卫有限国家
古典自由主义 (西班牙语阅读)认为,政治权力具有两面性。
它可以保护权利免受暴力、欺诈或入侵,也可以实施审查、没收、监禁、任意监管、优待盟友,并把私人生活变成行政恩准。
因此,古典自由主义不只要求好的执政者,还要求使滥用更难发生的制度。
约翰·洛克将政府、同意、产权和权力限制联系起来。孟德斯鸠解释了分离职能对于避免专制的重要性。詹姆斯·麦迪逊与《联邦党人文集》的作者们思考如何运用制衡来约束政治野心。托克维尔提醒,多数人也可能压迫他人。巴斯夏批评将法律当作掠夺工具。
共同思想很明确:如果权力没有限制,自由就取决于权力的许可。
自由公民不应因为统治者容忍,才得以保有自己的房屋、工作、意见或企业。他应当保有这些,是因为存在保护这一领域的权利、一般性法律和制度。
有限国家与法治
法治 (西班牙语阅读)是有限国家的核心组成部分,但并不涵盖这一概念的全部。
法治意味着权力也受法律约束。它包括合法性、一般性规则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、正当程序、司法独立和禁止任意行事。
有限国家是更广泛的架构。它包括法治,也包括宪法、分权、明确职权、个人权利、私有产权、政治制约、财政限制、分权下放和问责。
简单来说,法治回答权力应如何在法律之下行动;有限国家回答如何组织、分割、制约和限制这种权力。
这一区分很重要,可以避免概念彼此吞并。一个国家可以制定许多法律,却依旧拥有无限权力,如果这些法律赋予政府模糊、自由裁量或无法提出异议的权限。
更多法律并不总是意味着更多限制,有时意味着更多控制工具。
宪法、分权与制度制衡
有限国家需要一部不只是庄严文本的宪法。
宪法必须安排权力:每个机关可以做什么,如何选出,如何受制约,必须遵循什么程序,以及不能侵犯哪些权利。
1789年《人权和公民权宣言》以有力表述表达了这一点: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权利保障和权力分立,就没有宪法。
权力分立
权力分立防止单一当局集中立法、执行和司法。
如果制定规范的人同时执行、解释、惩罚,并监督自身滥用,公民就会失去保护。
孟德斯鸠理解这种风险:当权力集中时,政治自由就会消失或变得脆弱。
制衡
制衡使一个机构能够约束另一个机构。立法机关监督行政机关,法院审查违反权利的行为,行政机关可以拥有有限否决权,独立机关审计支出、选举或行政管理。
它们不是无用障碍,而是为防止权力成为自身事务唯一裁判者而设计的机制。
詹姆斯·麦迪逊在《联邦党人文集》第51篇中,以实际方式提出了这一点:政府必须控制被治理者,但也必须被迫控制自身。
个人权利作为国家的界限
个人权利不是当局给予的恩惠,而是对当局能够正当行使的行为的限制。
有限国家承认,在某些领域,个人不必请求许可,才能作为自由公民存在。
这些权利包括:
- 表达自由。
- 良心与宗教自由。
- 结社自由。
- 迁徙自由。
- 财产权。
- 契约自由。
- 正当程序。
- 免受任意拘留的保护。
-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- 在一般性规则下创业的自由。
这与消极自由 (西班牙语阅读)有直接联系。公民需要一个受到保护、不受权力任意干预的领域。
如果国家能够在没有独立制约的情况下,以“社会利益”为由审查,以“公共需要”为由没收,以“经济秩序”为由关闭企业,或以“国家安全”为由迫害反对者,那么权利就会沦为文字。
真正的限制不在修辞中,而在于实际阻止滥用的可能性。
私有财产与私人领域
私有财产是政治权力的物质界限。
一个人如果拥有能够维护的房屋、工具、储蓄、企业、土地、合同或工资,就拥有独立的基础。他不会完全依赖官员的恩惠、政党、补贴或行政许可。
因此,权力无限的政权往往控制产权、货币、信贷、执照、许可、进口、土地、企业和合同。
财产不只保护财富,也保护决策。
有限国家可以监管、征税,甚至在严格条件下征收财产,但必须依据一般性法律、正当理由、程序、司法审查,并在应当补偿时给予补偿。如果它可以在没有正当程序的情况下夺走财产,就不再是有限的。
问题出现在征收变成伪装的没收、监管被用于惩罚敌人,或税收成为控制工具之时。
有限民主:多数人也必须受到限制
有限国家不否认民主,而是需要民主。
自由选举、政权轮替和代议制是制约权力的重要机制。但仅有民主并不足够。
多数人可以通过不公正的法律,受欢迎的领导者可以集中权力,拥有选举支持的议会可以实施审查、没收、迫害少数群体,或摧毁独立法院。
因此,古典自由主义捍卫的是宪政民主,而不是无限多数权力。
多数人可以在规则内治理,但并非什么都能做。它不应能够取消表达自由、侵犯产权、未经正当程序监禁、关闭协会、摧毁司法独立或取消未来选举。
常见错误是认为,投票使任何决定都正当化。
不是。投票授权的是有限范围内的政府,而不是有选举支持的专制。
有限国家不等于最小国家
有限国家与最小国家不是同义词。
有限国家是一项制度原则:任何国家权力都必须被界定、限制、制约,并服从权利。
最小国家是一种关于国家职能的更具体理论,通常与最小国家主义及某些自由意志主义流派相联系:国防、警察、法院和合同执行。
古典自由主义者可以捍卫有限国家,而不一定是最小国家主义者。他可以接受某些额外公共职能,只要这些职能受到合法性、制约、明确职权、比例原则和尊重权利的约束。
自由意志主义者可能主张,这些职能应当缩减得更多。要深入了解这一区别,可以参阅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意志主义 (西班牙语阅读)的比较。
本文的要点有所不同:即使国家规模存在争论,任何职能也都不应脱离限制。
有限国家不等于无政府状态
有限国家也不意味着无政府状态。
一般政治意义上的无政府状态,意味着没有中央国家权威。有限国家则接受公共权威,但要求其受规则约束。
有限国家可以拥有警察、法院、国防、登记制度、立法和惩罚犯罪的能力。决定性之处在于,这种能力不能是任意的。
如果一个人盗窃、攻击或欺诈,当局可以采取行动,但必须有事先存在的法律、证据、程序、辩护和有管辖权的法官。
古典自由主义不寻求以私人暴力取代合法权威,而是试图防止合法权威变成政治暴力。
有限国家不等于弱国家或失败国家
另一种混淆是认为,限制国家就是将其削弱到无能为力。
弱国家或失败国家无法保护自由。如果它无法控制暴力、实施司法、执行合同或保护产权,公民就会暴露于武装团体、黑帮、腐败、入侵或滥用的私人权力之下。
有限国家不是无能的,而是在界限内有能力的。
它必须能够保护权利、追诉犯罪并实施司法,但必须在不成为社会生活主人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。
这一区别在拉丁美洲非常重要。一个国家可以规模庞大、成本高昂且官僚化,却在保护权利方面薄弱。它可以拥有部委、管制和宣传,却在司法、安全、制度基础设施和合同执行方面失灵。
那不是有限国家,而是在某些领域过度膨胀、在基本职能上却缺位的国家。
威权主义与民粹主义:有限国家的敌人
威权主义破坏有限国家,因为它集中权力并削弱制约。
它可以通过镇压、审查和使司法服从而公开实现,也可以通过积累权限、俘获制度、削弱媒体,并将法律变成统治者工具而逐步实现。
民粹主义可能尤其有害,因为它将制度限制描绘为阻碍“人民”的障碍。
民粹主义领导者通常声称自己体现人民意志。由此出发,他将法院、媒体、议会、地区当局、企业、大学、公民协会或少数群体作为人民的敌人来攻击。
问题不在于人民投票,而在于有人利用投票取消此后的一切限制。
有限国家要求,即使最受欢迎的政府也必须受到限制。
干预主义与自由裁量权
并非所有国家干预都会自动摧毁有限国家。反欺诈的一般性规则、合理安全规范,或针对损害第三方的制裁,都可能与自由相容。
问题出现在国家积累广泛、模糊和自由裁量职权之时。
例如:
- 取决于官员政治判断的商业许可。
- 破坏合同并制造平行市场的价格管制。
- 被用于排除竞争者的执照。
- 暂停常规制约的永久紧急状态。
- 模糊到任何公民都可能被处罚的监管规定。
- 奖励盟友、惩罚对手的选择性补贴。
- 被当作政治工具的国有企业。
一般性规则与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区别具有决定性。
一般性规则说:“这些条件适用于所有人。”自由裁量权说:“我决定谁可以行动、何时行动,以及在什么条件下行动。”
第二种模式即使用法律语言表达,也会侵蚀有限国家。
分权下放与公民社会
有限国家不只依赖法院和宪法,也需要分散的社会权力。
分权下放、联邦制和地方政府可以减少集中。它们本身不能保证自由,但能防止所有决策都依赖唯一中心。
公民社会也很重要:家庭、协会、企业、教会、大学、媒体、工会、行业团体、社区和志愿组织,为面对政治权力的自主性创造空间。
托克维尔理解到,自由协会有助于遏制集中化。一个事事依赖国家的社会,更容易受到行政专制的侵害。
经济自由履行类似职能:将资源、决策和机会分散到政治结构之外。
有限国家不寻求吞并社会,而是寻求保护一个让社会能够行动的框架。
委内瑞拉与拉丁美洲:为何重要
在委内瑞拉和拉丁美洲,有限国家的问题并不抽象。
这一地区曾有许多成文宪法、权利宣言和选举,但也经历过强人统治、集中的总统权力、受支配的司法、庇护主义、例外状态、经济管制、没收、审查、民粹主义和制度的政治化使用。
这揭示了一点:如果不存在能够使限制得到执行的制度,形式上的限制就不够。
一个国家可以在纸面上拥有权利,公民在实践中却毫无保护;可以有法院,却没有独立司法;可以有选举,却没有真实政权轮替;可以有法律,却依旧生活在自由裁量之下。
重要的问题不只是国家有多少职能,而是权力是否真正受到制约。
对委内瑞拉而言,思考有限国家,意味着思考可维护的产权、独立司法、对行政权的制约、分权下放、自由媒体、自主的公民社会、一般性经济规则,以及对永久紧急状态的限制。
这不是学说上的奢侈品,而是使自由不依赖权力许可的条件。
关于有限国家的常见误解
“有限国家意味着没有国家”
错误。它意味着在规则下运作、职权明确且受到真实制约的政府,而不是没有公共权威。
“有限国家与最小国家是一回事”
不是。最小国家是一种主张缩减职能的理论。有限国家则是一项制度原则:任何国家职能都必须受到限制。
“限制国家意味着削弱国家”
未必如此。有限国家可以在保护权利方面强大,在侵犯权利方面力量有限。这恰恰就是其思想。
“只要人民投票,政府就可以做任何事”
不是。宪政民主要求多数人尊重权利、程序、法院、少数群体和宪法限制。
“更多法律总会限制权力”
不是。有些法律施加限制,另一些扩大自由裁量。一部赋予行政机关广泛权力的模糊法律,可能增加无限权力。
“规模小的国家总是有限的”
不是。规模小的国家也可以实施审查、没收、迫害或支配法官。规模很重要,却不能替代制约。
“有限国家无法保护权利”
恰恰相反。它的核心职能是保护权利,同时避免自己变成对这些权利的系统性侵犯者。
“有限国家就是新自由主义”
未必如此。有限国家是古典自由主义和宪政主义的一项原则。“新自由主义”则是一个更为模糊的历史和政治标签,古典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 (西班牙语阅读)的比较对此有所解释。
关于有限国家的常见问题
用简单的话说,什么是有限国家?
它是一个权力受到规则、职权、宪法、分权、个人权利、独立法官、制约和问责约束的国家。
有限国家意味着没有政府吗?
不是。它意味着受到限制的政府。政府可以拥有保护权利、实施司法和执行一般性法律的权威,却不能拥有无限权力。
有限国家与最小国家有何区别?
有限国家是一套制约权力的架构。最小国家则是一种将国家职能缩减为国防、警察、司法和合同的理论。
有限国家与无政府状态有何区别?
无政府状态不需要国家作为中央权威。有限国家接受公共权威,但使其受到规则、制约和权利的约束。
有限国家与法治有何区别?
法治是有限国家的一个组成部分。有限国家还包括分权、明确职权、权利、产权、政治制约、分权下放以及对多数人的限制。
古典自由主义为何捍卫有限国家?
因为它承认,权力可以保护权利,也可以侵犯权利。因此,权力必须受到一般性规则、制约和个人权利的约束。
分权发挥什么作用?
它防止单一当局集中立法、执行和司法,使权力能够制约权力。
个人权利为何限制国家?
因为它们确立了当局不能正当侵犯的领域,即使当局拥有政治支持或选举多数。
民主会变成无限权力吗?
会。如果多数人可以取消权利、控制法官、审查媒体或阻止政权轮替,它就不再是宪政民主,而是趋近无限权力。
有限国家与私有财产有什么关系?
私有财产创造了物质上的自主领域。如果国家能够任意处置财产,自由就取决于政治许可。
有限国家与经济自由有什么关系?
经济自由需要一般性规则、合同、产权、可信赖的货币,以及不存在任意许可。无限国家可以把生产、储蓄或创业变成政治恩准。
规模小的国家总是有限的吗?
不是。它可能规模小,却具有威权性。决定性之处在于,它是否受到制约、尊重权利,并按照一般性规则行动。
有限国家可以强大吗?
可以。它可以在保护权利、实施司法和执行一般性规则方面强大,同时在滥用、没收、审查或集中权力方面受到限制。
民粹主义如何摧毁对国家的限制?
它将领导者或多数人描绘为无限正当性的来源,并把法院、媒体、反对派、产权或宪法视为阻碍人民意志的障碍。
它为何对委内瑞拉和拉丁美洲重要?
因为这一地区曾遭受国家拥有大量自由裁量权、却缺乏保护权利的真实能力之苦。没有有效限制,自由就会服从官员、政党或强人。
没有对国家的限制,自由就取决于权力许可
有限国家是一个简单却后果深远的思想:政府不应能够做任何想做的事。
公共权威可以存在,可以有法律、法官、警察、国防、税收和行政管理,但这一切都必须受到职权、制约、权利、程序和界限的约束。
选择并不是全能国家与混乱之间的选择。那是一种虚假两难 (西班牙语阅读)。真正的选择是受制约的权力与自由裁量权之间的选择。
有限国家保护自由,因为它阻止统治者、多数人或官僚机构将自身意志变成所有人必须接受的命运。
没有对国家的限制,财产就会变成恩准,表达变成许可,合同依赖权力,法官服从政府,公民社会则生活在怀疑之下。
有了真实限制,公民就不再是臣民,而能够作为自由的人,在一般性规则下行动。
参考来源
- 大英百科全书——古典自由主义。
- 大英百科全书——自由主义。
-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——自由主义。
-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——宪政主义。
-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——法治。
- 世界正义工程——法治指数。
- 约翰·洛克,《政府论》下篇。
- 孟德斯鸠,《论法的精神》。
- 《联邦党人文集》,尤其是第10、47、48和51篇。
- 1789年《人权和公民权宣言》第16条。
- 邦雅曼·贡斯当,《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》。
- 亚历克西·德·托克维尔,《论美国的民主》。
- 弗雷德里克·巴斯夏,《法律》。
- 弗里德里希·哈耶克,《自由宪章》与《法律、立法与自由》。
- 路德维希·冯·米塞斯,《自由主义》。
- 米尔顿·弗里德曼,《资本主义与自由》。
- 詹姆斯·布坎南,《自由的限度》。
- 詹姆斯·布坎南与戈登·塔洛克,《同意的计算》。
- 道格拉斯·诺思,《制度、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》。
关于作者
Daniel Sardá 是 SEO 专家兼 Libertatis Venezuela 编辑。他从独立、非党派的视角撰写有关自由主义、政治经济学、制度、宣传和个人自由的文章。